2014年6月8日 星期日

試論各國處理流浪狗的方法




台灣政府一年大約要撲殺12萬隻的流浪狗,所以平均每小時就有13隻流浪狗 死亡,若使用政府明文規定的安樂死,一隻狗平均要花費4800元,因為數量 龐大,經費也隨之上漲,這樣的情形,有不少流浪動物收容所將政府發放處理流 浪狗的經費拿來中飽私囊,而把最原本將狗注射藥劑讓牠在無痛楚的狀態下死亡 的安樂死,轉變為用水淹死或是電擊,這種不人道的方式結束牠們的生命,即使 是注射藥劑,也有許多收容所是由清潔隊員在執行的,並非由專業技術人員操 刀,由於缺乏專業技術往往造成流浪狗在死前承受更大的皮肉之痛和我們無法想 像的恐懼感。

對於這樣的問題,台灣政府並沒有提出更為具體的法律,來保護這 些流浪狗,而我國動物保護法內容雖然詳盡,但我們的政府似乎沒有徹底的執行 ,使得台灣的流浪狗,除了順利找到飼主的之外,皆失去牠們最基本的生存權利。

狗的童話世界──瑞士 有如人間仙境般的瑞士,你完全沒有辦法看到滿街跑的流浪狗,因為瑞士是個十 分重視動物權的國家,2008年2月間瑞士開始實施全新的動物法,聯邦委員 會在新聞稿中指出,「飼主的責任是新動物保護法的核心,飼主必須了解他們的 動物的需求,並且知道如何正確照顧動物」(註二),其法規定「飼主想要養狗必 須先上相關課程並通過考試後才能養,養了後還得與愛犬再一塊兒受訓並通過實 習考試,最後才能取得飼主資格。」(註三),瑞士人愛動物,也愛飼養動物,正 因為是真的喜愛,因此更加尊重每隻動物的生命,並不會因為牠們只是動物,而 輕易的遺棄,反而用更嚴肅的態度去面對飼養動物這件事,對於餋養狗兒這件 事,在法律執行上更為落實。

瑞士養狗的飼主,必須替他們家中的狗兒繳交九十瑞郎的稅金(折合台幣約一千八百元),因為他們認為狗也有使用公共設施,所以也得繳稅。

在瑞士的公車、火車、電車甚至是船上,你都可以看見狗乘客,牠們搭成交通運輸工具一樣要買票,而且買的是半票,除了運輸工具,在許多的餐廳牠們一樣可以自由進出,完全就像是個公民,只不過一切的消費都是由飼主買單,而瑞士的人們也樂在其中,因為他們明確地知道,自己是牠們的一切,所以必須為牠們的一生負責。童話故事中從來沒聽過路上有黃金這回事,而現實中的童話世界,瑞士,也正是如此。

並非人們刻意美化而去謊稱街道完全沒有狗黃金,這是事實,也不是瑞士的狗狗有學習特殊教育,會自行去上廁所,這完全是因為瑞士人愛狗,隨之蹓狗的需求也很強,他們並不會對自己家,狗的排泄物視若無睹。瑞士街道上的柱子或是垃圾桶旁,幾乎都有提供塑膠袋給飼主,因此飼主不必擔心自家小狗突然隨地發放排泄物,而身上沒有東西可以清理的窘境,而處理完的排泄物及可丟到路旁的一個小小綠色的垃圾桶(Robidog),而這項設施正是使用飼主所繳納的狗稅金,替瑞士狗所做的公共設施。現實生活的桃花源,不是憑空而來,而是瑞士的居民守法;狗兒世界的仙境,是因為飼主完全的奉獻他們對狗的愛,也懂得尊重一切的生命而產生的。 三、永遠流傳的食肉傳統──韓國 2008年3月24日,「韓國首爾市政府對外發表了「狗肉衛生管理政策」,將 「狗」列為家畜項目,並預計在5月隨即向中央政府提議修改「畜產品加工處理 法」,正式立法將狗納入畜產食用項目。」(註四)

吃狗肉已是韓國百年來的傳 統,據說是有健身、壯陽……等效用。跟隨著吃狗肉的傳統,陸陸續續也有「狗 肉食譜」的出現,例如:韓國泡菜蒸狗腿、狗肉拉麵、狗肉燉湯……等,可見狗 肉在韓國當地已被視為一道美食了。除了食用狗肉合法化之外,更引起各方爭議 的是處理狗肉的方法,從活生生至血淋淋的過程。最叫人關注的是屠殺狗的方 極為殘忍,人們用活煮、毒打和吊死等傳統方法使狗肉嘗起來更鮮嫩美味。而許多農場在狗的幼犬階段,就用針刺狗的耳朵,破壞狗的聽力,避免吠叫。不論是米克斯(雜種狗)、大型犬或是像馬爾濟斯等小型犬,都逃不過這種不人道且殘忍的屠宰方式。肉狗飼養場環境髒亂不堪,狗只能擠在非常狹小的籠子裏吃廚餘、發霉的麵包,有如人間煉獄般。母狗被強迫配種兩、三胎後就被屠宰,完整地剝奪了牠們僅有的生存權利。

一直以來,韓國政府對於不法販售狗肉的業者,從沒有認真積極的訂定法律加以規範限制,而如此放任的態度導致業者更加猖獗,每年約屠殺200萬隻狗。政府放任肉狗飼養場以不人道的方式養狗、殺狗、市場上光天化日下販賣血淋淋的狗,不但沒有嚴格執法取締,而現在竟然為了要逃避責任,直接主張販售狗肉合法化。雖然韓國政府雖然目前已有意採取行動制止非法且不人道屠宰狗隻的情況,但是不會禁止吃狗肉。而其消極且放任的政策,將會使得更多的狗在這種不人道的方式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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